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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8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录取名单公示(一)

发文时间:2019-11-22


根据《云南大学本科学2018级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经济学院2018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相关规定》,经济学院对申请转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学分平均成绩优先”的原则:将类别内的学生按照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学分平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再逐一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现将录取结果公布如下。

 

附:经济学院2019年2018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