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办公室、各系所领导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成立纪律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学科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准。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工作安排
1.加入微信群
考生确认进入复试名单后加入微信群。该群仅限一志愿上线进入复试考生加入。进入微信群后昵称及时更改为:专业+姓名,具体复试时间后续将通过微信群通知。未实名者将实时清理。因扫描入群人数限制,超人数后请加入群(二),勿重复入群。

2.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交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资格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4.《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5.复试通知书
6.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7.各专项计划要求核查的材料
8.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仅网报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复试当天,学院将在一楼大厅现场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需于当天上午8:00—8:30到达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经济学院一楼大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
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将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发到邮箱2252017430@qq.com,以便后续进一步查验。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对单独考试考生,需核实其本科毕业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6.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和收取考生的《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9.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11.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学院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将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复试的程序、时间地点安排、复试内容的考察要求
1.复试方式为线下面试,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学院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两倍以上准备专业复试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由复试小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3.报考审计(025700)专业的考生,复试中将进行审计专业知识笔试,考察考生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时间:3月20日下午14:00,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汇楼1栋1402教室。
4.审计(025700)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将在面试中进行考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学术硕士研究方向确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在复试后开展研究方向确认工作。届时将在征集专业志愿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位序和各专业接收限额,依次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四)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比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五)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
(六)考生诚信复试要求
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将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复议。
(八)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匹配实际招生数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十)其他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细则,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完成所有准备工作。住在市区的请提早出发,避免路途拥堵,有任何特殊情况的务必提早联系处置。复试期间,学院一楼报告厅将作为候考室供考生休息等候。未尽事宜请关注微信群后续通知。
四、复试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871-65033379
学院纪检工作电话:0871-65301770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经济学院1105办公室
五、本细则由云南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