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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发文时间:2019-05-24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按照《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贯彻落实“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内涵式发展为目的,以保证质量、激发学院培养活力为导向,以优化生源结构、服务需求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运作。

2.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博士指导教师、纪委委员、学科负责人等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各专业(导师)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审核本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的申诉等。

3.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须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院研究生办公室等工作。

6.复试工作在学院纪委委员的监督下完成。

7.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院研究生办公室留存备查。

(三)调剂

经报考导师、申请调剂导师及其所在博士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导师进行复试。

1.调剂要求

1)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考生申请。

2)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进行(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考生必须符合《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达到申请调入学院复试成绩要求和其他调剂要求。

5)申请时间应符合我校调剂通知的要求。

2.调剂程序

根据导师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本单位调剂要求,准确及时答复考生咨询或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下载填写《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调剂申请表》(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院,经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列入我院的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若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导师),且已通过学院审核,将不得列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导师)复试名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导师)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四)具体实施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英语不低于 50 分;专业课不低于 60 分;总分不低于 175 分。

1.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须委派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核对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对于进入复试的少干计划考生,学院将核查其《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拟录取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 复试报到

所有上线考生和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报到地点:经济学院1105办公室,复试费(150/生)

复试时间:201965 上午9:00-12:00

复试地点:经济学院1201

3. 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通过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学术水平考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复试小组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要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申请材料评价)、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体检。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费为165/人。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包含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

3)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二、录取工作

根据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体检情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主要按照各专业各导师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导师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若同时包含调剂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之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

三、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院将上报学校严肃追究责任。

2.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应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3379(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和要求

时间

负责部门

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办法,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导师信息等,上报校研招办。

20195231700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公布复试名单。

201952417:00

校研招办

接受考试调解申请。

201952817:00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各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上报报研招办。

201952912:00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公布复试名单。

53017:00

校研招办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到各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加复试。

2019531~66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校医院;研究生院

上报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意见及考生相关材料。

201861017:00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附件:《关于成立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文件

经院字[2019]













 


关于成立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云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梁双陆

副组长:马子红

成  员

李  娟  武  鹏  罗美娟  张  林  施本植  洪明勇

程士国  蒋峻松  曹荣光  王健康潘小春

纪检委员:李贤

秘  书:刘娟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通知

抄   报:研究生院

抄   送:院党政领导

发:学院各系、中心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2019年5月23日印发

校对:刘娟                                           (纸质文件共印制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