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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8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录取名单公示(二)

发文时间:2019-11-27

2019年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8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云南大学本科学2018级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8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相关规定》,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对申请转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学分平均成绩优先”的原则:将类别内的学生按照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学分平均成绩优先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再逐一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如有疑问请于2019121日前到呈贡校区经济学院(会计学院)1104办公室反馈,录取结果公示见附件。


附:经济学院(会计学院)20192018级第二批次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20191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