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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报告》用稿管理办法

发文时间:2025-06-19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报告》用稿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决策咨询报告刊载平台《研究报告》的选稿及报送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政府部门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提升学院决策咨询报告的质量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稿件要求

(一)选题导向

选题应围绕国家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聚焦政策热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政策导向性。优先考虑与学院主干学科、研究方向和优势领域紧密联系的选题鼓励在高质量学术研究基础上,持续转化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

(二)选稿标准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正确、价值取向积极,无违反政治纪律、大政方针、公序良俗的内容。

学术质量:报告应基于扎实研究分析,数据准确,严谨客观符合省情国情,政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创新水平:报告应体现创新性思维,能够为政策制定提供新视角或新思路。

二、用稿管理

(一)稿件征集

采取自由投稿与专题征稿相结合。自由投稿由师生自主选题及撰稿。专题征稿主要依托学院研究平台科研团队,定向征集研究成果。稿件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集。所有稿件,均需在投稿时同步提供知网查重报告(不超10%)。

(二)稿件审核

所有提交的稿件需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涉密稿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初审:由学院科研秘书对稿件进行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基本审查,必要的稿件反馈修改意见。

复审:初审通过的稿件由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对稿件是否符合用稿要求进行复审,必要的稿件反馈修改意见。

终审:复审通过的稿件报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决定是否采用刊发

(三)稿件修改

对通过初审复审或终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的稿件,作者需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稿。

(四)校对刊印

终审通过的稿件,由学院科研办公室统一排版和校对,经作者仔细校对,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后正式刊印。

三、稿件报送

(一)报送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其他有协作合作关系的单位及部门,各级各类信息直报点抄送学校党政办、社科处特殊稿件定向直报。

(二)报送方式

通过公文交换邮政投递、指定电子报送渠道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报送

四、支持与反馈

(一)撰稿费用

对采纳刊发的稿件,按照每篇1000元计发撰稿费。为保证质量,每人每年刊发数量不超过4篇,发放稿费不超2篇。

(二)培训支持

学院定期组织政策咨询报告写作培训,提升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写作能力组织专项调研,支持形成高水平调研报告及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

(三)跟踪反馈

学院科研办公室负责跟踪记录报告的采纳情况,并及时向作者反馈同时加强归档管理,以便后续查阅和评估。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解释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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