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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文时间:2021-09-13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经济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精神,结合《云南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和《云南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黄宁

副组长:马子红 牛文斌

员:冯  勇 张国胜 崔庆波  袁崇坚  潘小春 李 贤  胡 颖  陈  瑛 赵鑫铖 杨  洋 李亚红  陈智丹 孙平义 毕 冶 吴淞谚 杨孟禹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负责对工作人员认真履职、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受理推荐过程中的信访举报,并按程序核实处理。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小组

长:梁双陆

员:张锦  周观琪  刘志坚  秦绍娟

 

二、推免名额分配细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教育部推免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围绕质量核心,统筹改革与发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各专业班级的推免名额。

(一)各专业班级的人数系数基数为1

(二)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获得国家级集体奖的专业加0.5的系数;

(三)云南省专业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专业加0.3的系数;

(四)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获得省级集体奖的专业加0.3的系数;

(五)各专业班级的国内考研升学率超过学院平均水平的加0.1的系数,超过学院平均水平1倍的加0.3的系数,超过学院平均水平2倍的加0.5的系数,以近三年学院平均国内考研升学率和本科各专业国内考研升学率作为依据确定所加系数;

(六)获国家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的专业加0.3的系数;

(七)国家急需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涉及的专业加0.1的系数;

(八)以上各系数属于同一系列的(如国家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即为同一系列)所加系数就高不就低,不能累加。

(九)各专业班级应推免人数

=


(十)学校下拨学院的推免名额减去各专业班级应推免人数向下取整得到的整数合计数后剩余的名额,按照各专业班级应推免人数小数点后一位从高到低再依次分配1名,分配完为止,即得各专业班级实际推免人数。各专业班级具体的推免名额见表1

1 经济学院2022年各专业班级推免名额分配表

专业

实际人数

人数系数*

调整后的人数

应推免人数

实推免人数

备注

经济学

46

1.7

87.4

4.949367

5

经济学院2018级本科学生总数216名;学校划拨给学院的推免名额为19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

22

1.6

35.2

2.227848

2

金融学

44

1.6

70.4

4.841772

5

财政学

32

1.1

35.2

2.158228

2

金融学(CFA

31

1

31

2.025316

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加项目)

41

1

41

2.594937

3

合计

216




19

*人数系数测算详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四级成绩须达到350分及以上);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学习期间须按照相应的联合培养方案至少修满80学分。

(四)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必须全部合格,且公共必修课中的思政类课程、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五)在测算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的基础上,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如下特殊情况进行加分处理。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5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1--3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2分;实习3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5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1分。

(六)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或专业方向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申诉小组,按学校要求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学院在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免实施细则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生成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将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相关材料在学工办供学生查阅,学校同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五)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院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院。

2.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学院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

1)综合排名靠前、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需由学生本人填写《云南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

2)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时,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由班主任负责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核实推免候选人的成绩。

3由班主任负责亲自审核学生科技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等各类加分项,以及推免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并要求在重要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

4)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做到有据可查。作为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重要依据,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做到真实、可靠、公平、公开。前两年综合测评成绩以学院上报给学校的数据为准。学院已存档的综合测评成绩,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下发给班主任,其他渠道获得数据均不得作为有效测评依据。另外,由其他学院转专业到经济学院的学生,若往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在转出学院完成,则需出具由转出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的综合测评成绩证明,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六、其他事项

1.学院将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2.学院将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信息,并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联系接收单位取消学籍。

3.学院推免咨询电话:0871-65033621;申诉电话:0871-65033613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