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高端学术论坛第4期:排污收费标准提高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决策行为

发文时间:2020-12-07

20201127日,由云南大学政府非税研究院主办,云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票据管理中心协办的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高端学术论坛第四期在线上举办。本次论坛邀请了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吕朝凤教授进行了题为“当量控制型环境规制强度与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决策行为”的交流报告,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梁双陆研究员担任主持,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众师生与云南省各地财政厅参与了本次讲座。

 

 

吕朝凤教授从中国生态环境现状出发,指出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绿色现代化国家已经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目标,我国环境规制强度也必然会随时间不断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迅速,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在其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评价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对FDI的影响效果成为了国际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命题,对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方面也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吕朝凤教授指出,当前,环境规制的研究,要么采用综合指数,要么以制度建立为研究视角,多集中于“总量控制型”视角,如“两控区”。对“当量控制型”环境规制对FDI影响的研究存在不足,特别是以动态视角研究较少。鉴于此,吕朝凤教授完善了“当量控制型”环境规制强度对FDI区位选择的影响及机制分析,以1995-2017年中国城市数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为样本,利用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和非线性估计等经典经济学方法,选取“污染当量控制”型环境规制,考察其对FDI区位选择的影响效果,并进行动态分析与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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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果表明,“污染当量控制”型环境规制强度对FDI的影响呈U型特征,即中国环境规制强度对FDI的影响存在多种效应和影响渠道。另外,“污染天堂效应”和“污染光环效应”在中国同时成立,但适用对象存在差异。对此,吕朝凤教授指出,我国应积极发挥污染光环效应,吸引更多高新技术FDI,既能使企业得以高效运转,又能降低污染、改善环境。

吕朝凤教授指出排污费是一个值得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未来环境规制问题的研究,应该从总量走向当量、从当量走向细化。同时,吕朝凤教授对我国经济及环境政策的执行进行了肯定,同时也指出当前还应对政策效应不断剖析,以充分释放政策的积极作用。

吕朝凤教授的整个研究通过巧妙的设计,逐步揭示出环境规制强度对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决策行为的重要影响,为政策制定者在经济与环境政策制定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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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结束后,吕朝凤教授与经济学院众师生及云南省各地财政厅人员就“污染天堂效应”和污染光环效应的划分、国内不同地区环境规制强度不同是否导致产业梯度转移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撰稿人:赵露佳、杨丽娜

 审稿人:刘凤